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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人消息,“国酒茅台”涉嫌不正当竞争
2012-10-09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据相关人员了解,继衡水老白干、汾酒、杜康、西凤酒公开反对“国酒茅台”之后,近日,有着中国白酒“金三角”之称的四川酒企也有所行动,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郎酒、沱牌5家四川酒企联合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异议报告,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请求依法撤销对该商标的初审公告,并驳回其注册申请”。
据了解,公开反对茅台国酒商标注册的主体公司已有11家,还不排除有其他未知企业提交异议书。茅台显然已经触犯众怒。相关人士表示,将某一种酒类产品封为“国酒”,是极其荒唐的。中国白酒的民族品牌,远不止茅台一家,还有五粮液、泸州老窖、舍得、汾酒、郎酒、洋河、西凤等等。茅台岂能独占“国魁”?这对其他白酒品牌企业是不公平的。批准“国酒茅台”商标就像叫“国兽熊猫”一样可笑。
相关资深者表示:“首先,茅台注册“国酒茅台”商标,有打擦边球虚假宣传的嫌疑,特别是在“国”字头后边跟上一个行业属性的名词“酒”,更加突出了茅台是“中国第一酒”、“国家承认第一酒”、“中国特产第一酒”等寓意,把其它酒的地位都摆在茅台之下,涉嫌不正当竞争,违反了《商标法》第七条,即“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
其次,茅台在中国历史上,特别是近代史上具有特殊地位,红军路过茅台镇,茅台酒作为饮料和消毒用品为红军长征的胜利做出了贡献。革命胜利后,周恩来总理才在国宴上使用茅台宴请国宾,否则中国那么多名酒,哪里轮得到偏远的贵州茅台?国宴用酒也不只是茅台一家,五粮液也是国宴用酒,而且销售量超过了茅台;汾酒也是国宴用酒,而其历史文化比茅台更悠久,如果把“国酒”的身份给了茅台,那么对其他企业来说是极不公平的。茅台应该在自身文化底蕴挖掘上做文章,增加自己的品牌内涵和品牌价值,而不是注册“国酒”的商标硬吃其它酒厂,引得同行人人不服气。
最后,从国家白酒生产和消费的香型结构看,目前占据市场80%以上份额的是以杜康、五粮液、泸州老窖等为代表的浓香型白酒,而茅台属于酱香型白酒,这种香型的白酒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只有5%左右,市场普及率极为有限。茅台酒的价格很高,普通消费者往往望而却步,真正喝茅台的人都是公款消费或商务宴请。“国酒”给人以“贵”、“奢侈”的印象,在民主开放的舆论环境中的公款消费和商务宴请,使用明目张胆的“国酒”,显得 “奢侈”、“浪费”、“老旧”。茅台通过成为“国酒”来提升其品牌内涵,反而伤害了茅台的品牌价值。”
此次“国酒”商标事件,引起业界及社会众说纷纭的茅台冠名“国酒”的复议能否通过,将在今年10月底前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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