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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案虽和解,但余波未平

2012-07-27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虽然深圳唯冠与苹果就iPad在华商标已达成和解,但是余波未平。相关人员了解到,由于没有拿到律师费,深圳唯冠代理律所——国浩律师事务所在上周起诉深圳唯冠后,又在本周向法院提交了暂时查封iPad在华商标的申请。这或许会影响iPad在华商标过户到苹果名下的进程。

   昨日,与苹果和解一案中深圳唯冠方面的代理律师、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谢湘辉向本报记者证实,国浩律师事务所、和君创业等律师、顾问团体已于25日向深圳盐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书》,请求法院暂时查封iPad在华商标,并已提出足额财产担保。上周四,国浩律所已经向法院正式提起诉讼,要求深圳唯冠按照代理合同的约定支付240万美元的律师费用。对于申请暂时查封iPad在华商标的最新动作,谢湘辉表示,经过在中国商标网的查询,目前iPad在华商标还是在深圳唯冠名下,属于深圳唯冠的资产,因此申请法院暂时查封,以使得深圳唯冠优先支付律师费用。如果法院支持国浩律所的申请,那么iPad在华商标过户到苹果名下的进程将再生波折,不过在上周五,苹果新iPad已经在中国大陆市场上市。

   就在本月初,苹果与深圳唯冠之间争夺了两年之久的iPad在华商标归属权终于落听,苹果以支付6000万美元的代价与深圳唯冠达成和解。但是为深圳唯冠代理该案件的国浩律所称,截至目前并未收到律师费用,而多次要求深圳唯冠支付相关费用,却都遭到拒绝。谢湘辉表示,国浩律所与深圳唯冠签署的是风险代理合同,为此在iPad商标案当中,国浩律所先垫付了诉讼费、海关备案费等费用。而双方合同约定,国浩有权利获得唯冠所获和解金或者赔偿金总额的4%,按照6000万美元的和解金额计算,即240万美元。深圳唯冠董事长杨荣山解释称,苹果6000万美元的和解费用并未在唯冠账户中,而是由法院暂为保管,应优先统一分配给唯冠的债权人,国浩方讨要律师费应向法院申请,而不是直接向唯冠讨要,更不应起诉唯冠。

   对此,谢湘辉昨天回应称,国浩律所与深圳唯冠当初签订风险代理委托合同时,写明深圳唯冠在取得和解收益之后应该第一时间按照约定的金额比例优先向国浩律所支付律师费用。而此风险代理委托合同在签订之前也是征得了深圳唯冠债权方的同意,因此不存在杨荣山所说的优先分配给债权人。谢湘辉还透露,国浩律所此次起诉深圳唯冠讨要律师费的做法“也是事先咨询了法院的”。谢湘辉称,为资不抵债或者濒临破产企业做风险代理,在取得收益之后其保证并且优先支付律师费也是整个律师行业的惯例,“我自己做了20年律师,还是第一次起诉自己的客户”。

   据了解,除了国浩律所外,广和律师事务所也与深圳唯冠签订了类似的风险代理委托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深圳唯冠还需向广和律所支付480万美元的律师费。而在整个商标争夺纠纷中充当深圳唯冠对外传声筒的和君创业咨询公司也宣称,深圳唯冠需要向其支付千万人民币级别的顾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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