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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ad商标案终于和解
2012-07-16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相关人员了解到,苹果公司、IP公司与深圳唯冠公司iPad权属纠纷上诉案终于尘埃落定,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充分陈明利弊得失的情况下,双方终达调解协议。
据了解,广东高院表示,本案调解协议于6月25日生效。苹果公司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中院于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苹果和深圳唯冠因两项“iPad”商标权归属问题引发纠纷。苹果公司、IP公司于2010年发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两项“iPad”商标权归其所有,并要求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赔偿其损失共计人民币400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11月17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IP公司的诉讼请求。苹果公司、IP公司于2012年1月5日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自此,广东高院表示,承办案件的合议庭认为,调解是双方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双方确认以6000万美元一揽子解决有关iPad商标权属纠纷,并签署了协调协议。这也意味着苹果最新的新iPad将很快在国内上市。此前,苹果的新iPad先后通过了国内3C认证及国内电信入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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