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百度被抢注为避孕套商标,最终胜诉

2012-05-15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4月9日消息,国内一生产避孕套的公司将“百度”抢注为避孕套商标,且其Logo与国内知名搜索引擎百度的Logo十分相似。对此,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并最终获得胜诉。

百度被抢注为避孕套商标 成争议商标

据悉,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百度公司)的百度商标于2001年5月27号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服务包括以计算机信息网络方式提供计算机信息等。而在2005年4月13日,深圳市夜来香保健品公司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注册“百度”商标,并于2008年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子宫帽、避孕套、非化学避孕用具。


由于无论从商标名字,还是商标颜色、字体,夜来香保健品公司的“百度”商标和搜索引擎百度的商标都十分相近。因此在2010年3月,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夜来香保健品公司违反商标法为名,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深圳夜来香公司注册的“百度”商标。

但在当时,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百度商标在搜索引擎服务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与影响力”,而避孕套等商品与百度所在的互联网行业相差较远,争议商标并不会误导公众。此外,现有证据不能证明百度公司在“避孕套”等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了“百度”商标或商号。

因此,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1年12月2号作出了争议商标予以维持的裁定。


百度不服再上诉 最终胜诉

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表示不服,并向一中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裁定。

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认为,深圳夜来香公司注册的争议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3条第二款的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此外,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还认为,避孕套属私密商品,争议商标的使用会降低“百度”原本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进而损害百度合法利益。从这点来说,夜来香注册的“百度”商标构成了《商标法》所指的“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情形。


目前,经由一中院审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败诉,撤销深圳夜来香保健品公司注册的“百度”争议商标,百度最终获得胜诉。

事实上,我国关于“商标抢注”的案件并不在少,而此前“林疯狂”林书豪一度因担心自己的名字被作为商标恶搞,而申请了注册了“Linsanity”(林疯狂)商标。而此次百度被抢注为避孕套商标,无疑将再度引起人们对于商标抢注的思考与重视。



上一篇:商标权之争:广药集团胜诉“王老吉”商标案

下一篇:有关“云计算”的商标都遭到了抢注


联系我们:上海百利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电话:400-034-0008
公司信息: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常见问题 | 商标新闻 | 沪ICP备13008731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