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商标权之争:广药集团胜诉“王老吉”商标案

2012-05-14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中国商标第一案”尘埃落定;之前签订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被称为“中国商标第一案”的“红绿王老吉之争”终告完结,广药集团胜诉,收回鸿道集团红色罐装王老吉商标权。

    双方早在一年半前已出现分歧
      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的“恩怨”要从1997年说起。广药集团是王老吉品牌的持有者,他们在1997年与鸿道集团签订    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随后双方通过两次补充协议,将加多宝使用王老吉商标期限,从原来的2010年5月延长到2020年。

     但自2010年以来,双方出现了分歧。2010年10月,广药集团提出“大健康”战略,表示将把旗下多个品牌的植物饮料、保健品、食品等产品放到一起孵化整合,力争2015年达到500亿元的大健康产业销售规模,此举引发了加多宝的强烈反应。 随后,在2011年3月,广药集团授权的两款王老吉产品,罐装固元粥和莲子绿豆爽养生粥亮相并进行招商,进一步引发双方的纷争。    

    均发公告
     此前,市场上的“红罐王老吉”与“绿盒王老吉”分别有各自的“娘家”。“红罐王老吉”生产商是加多宝集团及其母公司鸿道集团,而“绿盒王老吉”则是广药集团。两家的商标之争于是被称为“红绿王老吉”之争。

     广州药业旗下上市公司白云山A昨晚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将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5月12日,广药集团官网也发布“重要启事”称,广药集团收回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的红色罐装及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的生产经营权。这标志着广药集团在这场长达380天的争夺中胜出。

     据广药集团发布的裁决书称,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双方各负担50%仲裁费。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上一篇:茅台员工涉嫌偷窃“茅台”商标

下一篇:百度被抢注为避孕套商标,最终胜诉


联系我们:上海百利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电话:400-034-0008
公司信息: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常见问题 | 商标新闻 | 沪ICP备13008731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