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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商标以及它所包含的特点
2014-08-05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普通商标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绝大多数商标。是与驰名商标相对应的一种商标。
狭义上讲,是指被人提出异议的经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广义上讲,一切产生异议的情况下涉及的商标,都可称"被异议商标"。
普通商标的特点
1、普通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出自某一经营者;
2、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
3、普通商标只须按《商标法》及《细则》规定提交申请;
4、普通商标必须在自己经营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
5、普通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必须签订许可合同;
6、普通商标的受让者包括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合伙人;
7、普通商标则只需一年商标局就可以核准与之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