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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不规范类型
2012-08-02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不少企业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存在使用商标较为随意、不够规范等问题,商标侵权行为屡有发生。所以对此所进行的一系列规范措施便是我们常说的商标的使用规范。以下是商标注册的不规范类型
使用商标的主体
1、企业进行分立、合并、转制或更名等形态变化时,其商标权主体已经相应发生变化,却没有办理商标转让或更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当变不变”;2、企业形态没有发生变化,却自行改变了商标注册人的名义的行为,即商标权主体“不当变而变”;3、自行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 并以他人名义进行使用的行为;4、商标许可使用不当的行为。
商品不合法
1、超出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使用其注册商标并仍然加注注册商标标记的行为;
2、服务商标使用不当的行为;
3、擅自改变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或者实际使用的商品名称模糊、概念含混;
4、共存商标使用不当行为;
5、反向假冒行为。
不规范使用类型
1、冒充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
2、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或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的行为;
3、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的行为;
4、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甩的行为;
5、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声为;
6、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号申请企业名称注册以及突出使用该商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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