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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台质量不合格,将影响国酒商标注册
2012-10-18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相关人员了解到,茅台产品4年3次检测不合格,而最近一次则是由南京工商局在食品抽检中发现集团生产的高级干红葡萄酒存在商标不规范问题,被认定为“不合格”。另外,从2008年至今,4年的时间内茅台被抽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包括茅台特制酒、迎宾酒等,被质监部门认定质量不合格。
在业内人士看来,只要攀上“茅台”二字的产品都是赚钱的,因此市场上就出现了不少“茅台+某某酒”的产品,但是,这些产品多数被经销商买断经营,因此存在的问题也多。做贴牌产品虽然赚钱也快,但是当问题出现时,茅台也会责无旁贷地接纳所有的一切。这次事件的主角是茅台葡萄酒,这款酒当年因侵占他人知识产权而被提起诉讼,法院最终判决结果是被告人茅台和昌黎葡萄酒公司败诉,并向原告进行了赔偿。
通过数据了解到,2008年,43度“喜相逢·茅台迎宾酒”也曾出现在深圳公布的酒类检测结果不合格产品名单中,抽检发现,43度“喜相逢·茅台迎宾酒”总酯,同样低于相关国家标准。2009年12月,深圳市第三季度酒类抽检报告中公布,茅台集团生产的茅乡特制酒被检出总酯不达标。
值得一提的是,一边是茅台不断爆出质量问题,一边是茅台在注册国酒商标。针对茅台注册“国酒茅台”商标一事,有业内人士表示,茅台作为一家企业而注册“国酒”商标,目前这家企业是国内的龙头企业,但是企业终归是企业,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因此,不能把国酒商标给予茅台一家独有。据了解,距离茅台注册国酒商标一审公示期大限仅剩5天,而酒企、个人及单位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递交异议书多达20多份。
另外,多省市律师自发组织的反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律师公益诉讼活动也在继续,暂不说其违反当前的商标法,一家频频出现质量问题的企业,“国酒”二字是否能担当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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