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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酒茅台”是否能成真,即将揭晓

2012-10-17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相关人员了解到,10月14日,由北京、上海、广州、辽宁等地近10位律师自发组织的针对“国酒茅台”注册商标而发起的公益诉讼律师志愿法律服务活动研讨会在京举行,多位来自国内知识产权界专家学者、律师进行了研讨,这让反对茅台注册“国酒”商标的大军中又增添了诸多权威人士的声音。不少观点认为,“国酒茅台”注册成为商标,值得商榷。

   据了解,截至目前,向国家商标局递交反对茅台注册“国酒茅台”商标的异议书多达20多家。 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冯晓青表示,“国酒”两字本并不具有商标法意义上的专有性,它应属于白酒行业中具有特定含义的公有领域资源。企业不应将商标注册作为垄断公共资源的手段,更不应通过商标注册行为产生不公平竞争的市场后果。

   诸多白酒企业反对茅台申请“国酒”商标,更多出于市场竞争角度。五粮液股份公司副总经理、新闻发言人彭智辅表示,如果“国酒”公共资源被单个企业或品牌占有,难免有失公平,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但争论一旦发展到法律界和学界,一个突出的议题便是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规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顺德明确表示,茅台注册“国酒”商标不符合商标法制定标准。甚至“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步审查,不仅与《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中的相关规定完全相左,也与多年来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核准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践相悖。

   此外,茅台此前多次申请注册“国酒”商标被驳回,在法律法规没有改变的情况下,茅台注册“国酒”商标此次获批前后的尺度不同,也是各界提出质疑的问题之一。 从企业角度看,傍“国”字已成为一种营销上的捷径。如果“国酒”商标独落茅台,其他白酒品牌市场份额将难免受到冲击。当下已有不少酒企都沾了“国”字的边,比如五粮液有“国五液”,陕西西凤酒有“国典凤香西凤酒”等。

   更有观点认为,国酒之争,不仅是酒企间的竞争,更是各地区的经济之争。仅2011年,茅台集团就上缴税费94亿多元,在贵州财政收入中约占7%,同时酒企的形象代表着地域形象。贵州省副省长蒙启良9月9日就曾公开表示,贵州省将全力维护“国酒茅台”的声誉,巩固和提升茅台酒的国酒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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