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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维尼熊”品牌
2012-08-09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上海某时装公司旗下的“Teenie Weenie(维尼熊)”品牌是知名品牌,曾获2009年度“上海品牌”称号。2010年下半年,黄某从广州某服装批发市场购进一批模仿“Teenie Weenie”与小熊图案组合的注册商标的服装,更改商标后对外出售。
赵某明知黄某销售的服装是假冒“Teenie Weenie”品牌及小熊图案组合的注册商标,仍向他购进一批价值12万元左右的服装,并通过自己经营的“淘宝外贸屋”实体店以及其他两家淘宝网上注册的店铺进行销售,牟利共计131783元。2011年12月13日,检察院以黄某、赵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上海某时装公司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黄某、赵某销售的涉案服装上的标识,与上海某时装公司享有的正宗注册商标文字内容极为相似,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已构成近似商标。且黄某与赵某的销售金额达到25万余元,既侵犯了上海某时装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又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已构成犯罪。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8万元,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8万元。
2012年3月,上海某时装公司又以黄某和赵某侵犯商标专用权为由向镇江经济开发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黄某和赵某赔偿上海某时装公司经济损失共计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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