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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被人起诉商标侵权
2012-07-26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相关人员了解到,人保公司于2009年9月23日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话营销专用“直通车”机动车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保监产险(2009)977号),停止使用人保公司原用的“电话营销专用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费率”(实际上是在原有产品名称上增加了“直通车”字样)。此后,人保公司迅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使用了“直通车”字样的电话营销“直通车”机动车保险业务。
据了解,这是目前为止中国商标侵权金额最大的案件,侵权方为中国最大的保险企业——人保公司,时间长达3年之久,多次交涉没有结果,几乎不被理睬,诉讼也被以各种方式拖延,而且人保还到商标局去要求撤销大连被侵权公司的商标权(以三年不使用为由)。和君创业董事长李肃表示,实际上,被侵权者石刚及其保险企业兴泰保险公司早在8年前就开创了保险直通车的业务,并于2004年申请商标且在2008年获得国家商标局批准,所拥有的“保险直通车”商标涵盖所有大陆保险业务项目类别,一直在进行经营且不断有所增值和创新。此案凸显出中国企业商标侵权现象中的一些典型问题,号称是“IPAD商标侵权案的中国国内版”。
“涉案金额比IPAD案还多,还广。人保在他们的推广中直接使用了客户已注册的直通车商标涉及内容,在人保的网站、公司营业部宣传海报装潢,产业宣传单,都如此,直接侵权。”段和段律师陈若剑表示,人保把直通车用在整个财险上,车险仅是其中一项,光机动车险2011年度就获得1280亿元保费,利润是46.7亿元,其他财险不包括在内。企业险、意外险等还不在内,否则更高,属于天价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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