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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干妈风波
2012-12-11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相关人员了解到,最近,一直处于争夺战漩涡的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公司,又因问题向商评委宣战。业内人士表示,一个,接二连三引出那么多麻烦,不仅表现出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对问题的重视,也暴露出中国使用中种种现象亟须规范。
据了解,贵阳老干妈起诉商评委称,商评委核准的“川南干妈”,与“老干妈”在构成要素、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均无显著差别,且指定使用在“调味品、辣椒油”等相同类似商品上,构成指定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表示,商评委的做法,违背了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应强化保护的一般性原则,即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如果存在已注册的驰名商标,对此后的注册商标的近似判断上要更严格,对混淆界限的把握要更宽泛。否则可能会造成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反而低于对普通商标的保护情况。
此前,贵阳“老干妈”与湖南“老干妈”之间长达5年的商标争夺战曾引发广泛关注。最终,在双方争执5年后,北京高院于2001年做出判决,贵阳老干妈胜诉,湖南老干妈停止在风味豆豉产品上使用“老干妈”商品名称,并停止使用与贵阳老干妈风味豆豉瓶贴近似的瓶贴,赔偿贵阳老干妈经济损失40万元。刚摆平湖南“老干妈”,2002年3月份,贵阳老干妈又展开了与贵州“老干爹”的“战争”。“老干妈”在一份递交给贵州省政府的紧急报告中称,“老干爹”借助“老干妈”之名在市场大肆行销,连系列产品的名称也和“老干妈”亦步亦趋。在各地市场及超市中,“老干爹”有意与“老干妈”摆放一处销售,甚至制造“亲戚关系”,其目的在于混淆,误导消费者。贵阳老干妈并于当年3月15日公开发表“严正声明”指出,该公司从未以任何形式委托其他企业生产“老干X”同类产品,也未与任何企业进行任何方式的合作。
最近,“老干妈”的风波闹了可真够大的。此次,老干妈起诉商评委,同样打出维护自身商标权益的旗号。有评论指出,企业成长发展过程中一直充斥着商标官司,“老干妈”似乎“打官司”上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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