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主页 > 资讯中心 >
-
名字被注册为商标
2012-12-06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本报讯 认为其名字在中国被恶意注册成了,国际流行乐坛巨星布兰妮将中国工商总局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要求其撤销准予注册裁定。北京市一中院日前判决驳回了布兰妮的诉讼请求。
布兰妮(BRITNEY SPEARS)在起诉中称,她是当今世界流行乐坛上炙手可热的女歌星,“BRITNEY”作为她的名字,在中国的消费者中享有极高的知名度。本案第三人深圳万富达贸易有限公司在明知的情况下,未经她授权,故意将她的名字作为争议申请注册,借她的知名度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严重侵犯了她的姓名权。
据法院查明,争议商标“布兰妮BRITNEY”由深圳万富达公司于2001年8月申请注册,2004年1月28日被核准注册,限定使用商品为钟表类商品。
法院审理认为,布兰妮方面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万富达公司申请注册“布兰妮”商标时,她已在中国公众中广为人知,不应属于中国《商标法》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因而判决驳回了布兰妮的起诉。(来源:《中国质量报》)
上一篇:商标被抢注吃六年官司
下一篇:商标茅台酒厂获得赖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