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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华士”商标之争
2012-05-21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听说过“芝华士”洋酒,可是你听说过“芝华士”牌服装吗?温州一市民申请注册“芝华士”英文“CHIVAS REGAL”用于服装,芝华士兄弟(美洲)有限公司(简称芝华士公司)上诉法院要求撤销该注册,近日一审败诉。
相关专家指出,近期频现的之争折射出企业创新动力不足。苹果与深圳唯冠的iPad之争、NBA体育明星迈克尔·乔丹状告中国乔丹体育侵犯其姓名权……近期,商标争夺激战正酣,这次,“芝华士”成为主角。2003年7月15日,浙江省温州市民温某向中国商标局申请注册“CHIVAS REGAL 88及图”商标,指定用于服装等商品。芝华士公司提出异议申请、异议复审申请被驳回并上诉法院,日前一审败诉。
“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长春某商标事务所负责人宋先生称,国际打入中国市场前首先会着手申请商标注册,不过申请类别或仅局限于所属的单一类别。而商标在其他类别注册仍能起到区别产源的作用,并没有违反商标法律相关规定。基于国际商标知名度高,市场号召力强,企业看重“傍名牌”节省宣传费用等隐性利益等因素,导致以此走“捷径”者不乏其人。事实上,除国际品牌商标外,国内商标也难逃被抢注的境遇。然而无论国内国外企业,“傍名牌”都隐含风险。当事态升级,事件双方有了交集,一场激烈的争夺战在所避免。iPad之争、姓名权争夺、“爱马仕”中文商标之争……近期商标之争频现。
对此,吉林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丁肇勇分析,认为,近期频现的商标之争折射出企业创新动力不足。对企业来说,通过技术研发,提升企业创新能力,走出一条转型之路是根本。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优势企业逐渐向国际市场跨越,商品、商标品牌乃至企业文化积淀将成为市场化考量企业的标准。作为企业,在创立商标品牌之时,要有前瞻性,开放性和国际化的谋略,在企业转型升级中独创、培育自己的品牌,才能在经济化浪潮中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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