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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一批境外商标注册申请资助

2012-12-17 整理编辑:国际商标注册 www.shangbiaozhan.com

 

《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2年深圳市第一批境外商标注册申请资助项目经过我局审核,39个资助项目核准经费总额为68.50万元。现将该批境外商标注册申请资助周转金拨款名单公布上申请单位/个人请于每周二和周四下午2:30-5:00到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车公庙招商银行(600036,股吧)大厦旁东海花园二期对面)工商物价大厦2002室办理领款手续。因每月25日后财务结算,当月不再办理领款手续。
 
  相关注意事项:
 
  一、申请单位须提供开户行证明(详见附件1)及收款收据(盖财务章),付款单位请注明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款收据内容填写“境外商标注册申请资助经费”;
 
  二、申请个人须提供个人账户证明(详见附件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委托他人代领须提供委托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发放资助款实行网上拨付,请领取资助的单位或个人提交开户行证明和收款收据前仔细核查相关信息,以便正常拨付;
 
  四、办理不同批次的资助申请,须分别提交收款收据及开户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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